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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神话的破灭

1999-08-01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肖玉华

长春,是李洪志《法轮大法》最早开始编造和传播的地方。自中央关于处理“法轮功”问题的决定下达后,仅几天时间,长春市所有的“法轮功”练功点均已停止练功;一些“法轮功”练习者纷纷上缴有关“法轮功”的书籍、录音(像)带等等。7月26日,原“法轮功”吉林总站站长焦立勋悔悟,揭批“法轮功”的危害。仅有初中文化程度的李洪志在“真、善、忍”这个美丽的谎言下编造的一个个神话破灭了,然而,它给人们留下的却是深深的思考。

李洪志极力神化自己,以“救世主”自居。他在《法轮大法义解》一书中说:“有许多人看到观音菩萨,其实都是我的法身显现”,“一定的宇亩空间都还没有跑出我的肚子呢!”还说:“在一个相当久远的还没有低层次人的时候,上边造了人在另外的空间里,我对着空间一说形成什么,马上就形成了。”他在一次“法轮功”骨干成员会上讲:“这次从北京回来和大家说件事,地球要爆炸了,我们要抓紧练功,可以躲过人类这场劫难。”一些沉迷的练功者听信李洪志的邪说,把他视为“真佛”,最终成了“法轮功”的牺牲品。仅最近不完全统计,长春市就有9人因练功“走火入魔”或自杀或精神失常。“法轮功”组织的一名骨干在揭批李洪志时说:李洪志把自己说成佛,有回天之力,可以免灾,能主宰地球、宇宙,如果政府不行了,那就由他负责,由他指挥。可见,他神化自己,宣扬“末世论”是有政治目的的。

长春市的市民,比外地人更有机会了解李洪志以及他的身世。李洪志,原名李来,1952年7月7日生于吉林省公主岭市,1953年11月随父母迁到长春。1951年李丹与芦淑珍结婚,第二年夏天生下李洪志。李洪志为使他编造的“法轮大法”更富于神秘色彩,将自己的生日改成1951年5月13日(农历4月初8)。这是为了把他的生日与释迦牟尼生日搞成同一天。据公主岭市的知情人说:李丹和芦淑珍是1951年结婚的,在当时的条件下,不可能结婚当年就生子。

从李洪志的履历表中可以看到,他从1982年4月调入长春市粮油供应公司任保卫科干事,直到1991年办理留职停薪,长达9年。公司原保卫科科长闫国武对记者说:当时,保卫科主要负责治安、防火、武装,李洪志负责治安管理,每天骑自行车到分管的粮店检查工作。从工作到思想,当时他都很一般,一个平常人,没有特殊之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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